当前位置: 主页 > 长垣新闻 >

长垣县实行项目招标文件公示制度

时间:2016-10-28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行为,避免招标文件中出现倾向性、歧视性和排他性条款,切实降低投标人质疑投诉率,从9月12日起,长垣县实行所有项目招标文件公示制度。

近两年来,长垣县对建设工程金额10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项目金额3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招标文件公示制度,运行效果良好。为进一步降低质疑投诉率,凡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金额不分大小,将招标文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内容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条件、评标方法等。

潜在投标单位可对招标文件公示的内容提出专业性的书面意见或建议。对于合理的意见或建议,招标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正和完善。

此举措保证了潜在投标人足够的知情权,增加了潜在投标人表达意见的路径,促进了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有效降低了标后质疑投诉率。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