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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组织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会议

时间:2020-10-17点击:
10月14日,该县组织召开城乡居民基层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会议。副县长付英民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延津县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副县长付英民分析了今年征缴工作的背景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县税务局负责人宣读了《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延津县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2020年城乡居民基层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将在今年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

付英民对该县在2019年城乡居民基层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他强调,今年我们共同经历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复苏等多重考验,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基层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意义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领导、分工协作,统筹安排征缴工作;要压实责任、强化督导,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宗旨,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层医疗保险集中征集工作,确保征缴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据悉,今年的缴费标准分四种情况:(一)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享受政府全额缴费补贴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由县医保局从医疗救助资金中代缴;(二)享受政府部分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纳30元,余额250元由县财政出资代缴;(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缴纳280元,由县医保局从医疗救助资金补助每人30元;(四)优抚对象先行足额缴纳参保费280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政策予以补助。缴费办法分两种:(一)对本地常驻居民,主要通过以行政村(居)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单位集中征缴;(二)对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实现集中征缴或自愿独立缴费的已参保登记人,可使用“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网上税务”APP、支付宝等方式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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